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纪录小康工程大事记(1958年)
2022-03-15 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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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8 日武汉市委召开郊区区、乡干部会议。会议要求各区、乡结合“整风整社”和社会主义大辩论,组织农副业生产“大跃进”,开展千、百、万运动(亩产千斤稻、百斤皮棉、万斤菜),牲猪、鲜鱼等也要求大幅度增产。
16 日区委、区人委发出通知,由各乡、各农业社的副乡长、副社长带队,组织了 2700 人(区机关单位抽调 15 人管理行政事务),参加东西湖围堤建设工程,并圆满完成支援任务。
3 月
27 日区委、区人委作出全区大动员,除“四害”,大战 20 天的战斗部署。工作部署后,全区立即掀起了一个消灭蚊虫、苍蝇、老鼠、麻雀的群众性活动。
4 月
☆ 洪山区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 350人。会议选举张学忠为区长,姜成富、傅碧人、胡守仁、邢建儒、张义明等 5 人为副区长。选出区人民委员会委员 21 人。选举袁建松为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善美为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7 月
24 日
洪山区提出普通教育工作“大跃进”的方案,要求普及小学教育,全区公办小学 60 个班外,民办小学发展 21 个班,使全区 100%的适龄儿童入学。中学教育分片包干,全区新建中学 12 所 24 个班。同时,发展民办中学 46 个班,保证全区小学毕业 60 个班,2576 名学生升入初中。并且要求做到社社有幼儿园,队队有托儿所。
☆ 洪山区为贯彻市郊区干部会议精神,掀起兴修水利的高潮,基本完成了九峰乡石门峰灌溉系统的建设工程、建设乡渠道修建工程。全区新修 25 亩以上的大型水库 8 个,25 亩以下水库 52 个,以及新建塘堰多口和围堤修坝多处,改变原来的水利面貌,为抗旱保丰收提供有利条件。
8 月
2 日 洪山区委、区人委作出了《关于大力发展地方工业的决定》。
《决定)要求全区在三年内实现机械化、电气化、灌溉自流化和肥料自给自足的目标。
17 日 市委决定对郊区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撤销武汉市汉桥区和洪山区,将两区合并成立武汉市郊区,隶属中共武汉市委领导。市委任命李晓明为郊区区委第一书记,田振东、张学忠、张培成、谷涛为书记处书记,并由李晓明、曾锦山等 11 名同志组成郊区区委。同时成立郊区人民委员会,由湖北省委、武汉市委任命张学忠为区长,曾锦山、姜成富、胡守仁、王俊哲邢建儒、薛在德、刘仁奎为副区长。
20 日武汉市郊区筹建人民公社。和平乡 19 个农业合作社合并,成立武汉市郊区第一个农村人民公社----和平人民公社。
29 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后,武汉市郊区区委根据中央《决议》精神,在全区掀起了一个人民公社化高潮。至 9 月 21 日,全区 26 个乡,243 个高级社,3 个农场(青山、黎明、武昌)都已组建为人民公社。
11 月
16 日—12 月 2 日,中共武汉市郊区区委召开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 703 人。大会选出由 33 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区委第一书记李晓明作工作报告,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会议表彰取得优异成绩的 294 个先进单位。
26 日 中共郊区区委批转区财贸部《关于财贸体制改革的报告》。区委要求农村应按照“集体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12 月
☆ 鄂城葛店划入武汉市郊区。全区 30 多个乡,282 个高级社,分别成立和平、先锋(后改为汉桥)、红星(后改为岱山)、红旗(后改为南湖)、东风(后改为北湖)、关山、红焰(后改为花山)、长青(后改为青菱)、武东、五一(后改为葛店)等 10 个农村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