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把握历史机遇期 乡村振兴加速驶上快车道
2022-06-13 15:43:13 来源: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
充分体现武汉元素 首次建立武汉特色指标体系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武汉正处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的历史机遇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是对武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重大考验和实践检验。近日,《武汉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甫一亮相,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期待。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据武汉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规划围绕这一总要求,明确了阶段性重点任务。
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方面,部署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构建武汉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同时,通过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在促进乡村生态宜居方面,提出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并确定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在促进乡村乡风文明方面,提出弘扬武汉特色乡村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在促进乡村有效治理方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在促进乡村生活富裕方面,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厚植城乡融合优势,增强城乡综合承载力。
武汉市发改委负责人说,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等理念,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因地制宜编制规划,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接力,久久为功。
《规划》编制历时一年多,通过考察学习、实地调研、专家讨论、反复修改,最终端上了一盘数据翔实、图文并茂、波澜壮阔的乡村蓝图。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邹进泰全程参与了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他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是对武汉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重大考验和实践检验。为此,《规划》的编制,既全面对接国家、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又充分体现武汉元素和特色。
在空间格局上,该《规划》在编制中,充分体现了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一村一策、有兴有弃的村庄发展思路,提出要坚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双轮驱动,构建新型乡村形态,形成功能明确、有机联动、效能优化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在细化落实上,该《规划》结合武汉实际,坚持目标导向,提出了30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4项、预期性指标26项,首次建立了具有武汉特色的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坚持重点突出,结合武汉市实际,提出了“五个七”,即35项重大任务,作为到2022年之前要重点抓落实、抓完成的任务;坚持效果导向,以10个专栏的方式,把武汉市实施乡村振兴的五大任务细化成一批重大工程、行动计划,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在制度供给上,该《规划》围绕乡村振兴“人、地、钱”等要素供给,在构建系列武汉特色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规划部署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方面的改革任务,广开投融资渠道,引导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邹进泰说,解决“人”的问题,关键要推动人口在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一类是农业转移人口,要让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市民化“降门槛”。另一类是乡村人才,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一大批乡村本土人才,也要通过激励政策吸引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大武汉复兴助力乡村发展迎来历史机遇期
武汉是中部六省唯一经济破万亿和人口超千万的特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地位日益凸显。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乡村振兴正迎来历史机遇期。随着武汉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新型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反哺功能将持续增强。
农业科技创新优势突出。武汉涉农高校院所达46家,从事农业研发两院院士共12名,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专家达4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近10万人,研究阵容全国一流,在水生蔬菜、淡水鱼、油菜、水稻、柑橘、棉花、马铃薯育种等方面优势突出,省、市共建的“湖北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同类园区创新发展的领跑者。
武汉是“国际现代都市农业试点示范城市”之一。基本形成现代农业科研体系,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产业体系;规模化、标准化蔬菜基地占比达90%;淡水产品、蔬菜总产量均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全市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887元,明显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农业农村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我市是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概念,并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
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立足绿色、生态、文化传承等功能,在全市建成一批美丽乡村发展带、示范村湾、特色小镇,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实现大跨越。通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城管革命”进农村、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三乡工程”树立乡村振兴武汉样本。我市创新实施的“三乡工程”,成为汇聚乡村振兴合力的新举措、聚集乡村振兴要素的新途径、拉动乡村振兴消费的新实招。

《长江日报》2019年5月20日特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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