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纪念小康工程大事记(1994年)
2022-06-21 15:04:43 来源:
 
1 月
17 日 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
△ 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中共洪山区委、区政府 1993 年度“武汉市乡镇企业工作立功单位”称号。
21 日 中共洪山区委召开六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讨论《洪山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纲要》。
2 月
1 日 政协武汉市洪山区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协洪山区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洪山区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听取并讨论协商洪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洪山区 1993 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 1994年计划安排及财政预决算报告。
△ 洪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洪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199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1994 年计划安排报告,审查批准洪山区 1993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1994 年财政预算安排报告,听取审查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增选了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4 月
29 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洪山区和平乡“湖北省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先进单位”称号。
☆ 洪山区青菱乡同张家湾街合署办公。
       5 月
6 日 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 1994 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意见》指出:1994 年,洪山区经济体制改革要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实事求是相结合;坚持全区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的方针,把“三个有利于”作为检验各项改革措施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要继续深入贯彻《企业法》,切实转换经济机制,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乡镇区街企业改革为重点,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造,大力推广公有民营,积极推动企业产权交易转让,加快要素市场、机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等四个方面的社会改革和财税、金融、投资、计划、外贸等五大体制改革。
31 日 中共湖北省委授予洪山区和平乡 1993 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洪山区工商局关山市场管理所、洪山南湖渔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洪山区洪山乡北港村魏辉征“双文明户”称号。
△ 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中共洪山区委、区人民政府 1993年度武汉市“‘双拥’模范城先进单位”称号。
7 月
13 日 中共洪山区委召开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会议传达市委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全区上半年工作,肯定成绩,指出薄弱环节,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16 日 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洪山区“全省十强县市”称号,授予洪山乡曙光村“全省乡镇企业十强村”称号,授予徐世祥、熊兆康等同志“湖北省乡镇企业家”称号。
11 月
21 日 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农业经济的若干政策意见》。主要内容:稳定承包经营权,放活土地使用权,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放开农村经济所有制形式;大力开发农业资源,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努力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科技进步,强化科教兴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
12 月
15 日 共青团洪山区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 260人,会议选举吴汉泉同志为共青团洪山区第七届委员会书记,苏霓斌同志为副书记。会议宣了共青团洪山区委关于表彰洪山区“十杰”青年的决定。

小康分类

主管:武汉市委宣传部

主办: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