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纪念小康工程大事记(1988年)
2022-06-13 17: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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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4 日 区委召开常委会议,区委书记张烈彩传达省委第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区委副书记王巧星传达市委书记郑云飞在市第七次党代会上作的报告。会议研究了洪山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奋斗目标,同时强调机关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与干部群众对话,宣传党的“十三大”精神,注意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问题。
15—18 日 区委召开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区委书记张烈彩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大”精神、为加速振兴洪山而努力奋斗》的报告中指出,洪山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依靠科技进步,发挥地区优势,城郊一体,互相促进,繁荣城市,富裕农村,为尽快地把洪山区建成为双文明区而奋斗。
1 月
20 日 区委、区政府召开 1987 年双文明单位、劳动模范、优秀厂长经理命名大会,授予 201 个基层单位为双文明单位;96 名同志为劳动模范和优秀厂长、经理。
24—28 日 政协洪山区第二届二次委员会召开。大会进行了先进典型经验交流,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提出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科技兴区的建议》等五个建议案。增选李冰等七名新委员,大会表彰 60 名先进委员、7 个先进工作组(委)。26—29 日 洪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洪山区电影院召开。王巧星区长作《政府工作报告》,刘帮豪主任作《人大工作报告》,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计委、财政局的领导也分别了作了工作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和决定。会议选举刘帮豪等 49名同志为出席武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 月
3 日 区工商联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区工商联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7 日 区委书记办公会决定成立区政治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4 日 区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宣传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巩固完善农业承包责任制指导工作的意见》。指出:一、宣传指导家庭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稳定、完善配套,使集体经济组织逐步发展壮大,增强服务、管理、建设、生产的功能,尽快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的经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商品化、生产现代化,推动农业第二步改革,扎实向前发展;二、巩固完善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对资源、劳力配置要进行适当调整,让劳力各尽所能,自然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三、在调查、摸底、搞好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措施,督促抓好落实,同时要对承包合同全部进行公证,使合同规范化、合理化、法律化、制度化。
26 日 区委办公室通报全区集资办学的情况。1986 年以来全区为办学集资 568.59 万元,其中区、乡、村三级筹集 348.05 万元,用此资金修复改造危房 12729 平方米,基本上解决了、“一无两有”问题;新建教学楼房 13486 平方米,新建实验楼 3240 平方米,新建师生生活用房 7497 平方米,建平房教室 1650 平方米。
3 月
5 日 区委、区政府《关于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试行办法》,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条件、推荐程序、人才的管理、待遇以及管理工作机构职责和分工作了规定。
4 月
18 日 区委、区政府、区政协有关领导与华中理工大学科协负责同志反复协商,确定成立“华洪科技开发培训中心”,并成立中心领导小组和联合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游德海担任。初步形成科技合作的 10 个意向项目。
27 日 区委决定将区机关党委改为区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派出机构,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
5 月
28 日 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放活科技人员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七条要求:一、各级领导要增强科技意识、人才意识;二、挑选改革意识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科技人员,担任副乡、镇长或乡长助理和街办事处副主任;三、支持鼓励党政机关中的科技人员到工农生产第一线;四、充分发挥离、退休科技人员的作用;五、优先解决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的科技人员的技术职称问题;六、严格执行合同兑现制度;七、加强对科技人员的管理,建立定期考核奖励制度。
7 月1 日 区委研究决定授予和平乡柴林头村、广埠屯菜场等 47 个单位的党支部为先进党支部,授予鲁志万、孙永祥等 39 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
8 月
30 日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检查的主要内容、步骤、方法、检查时间提出了要求和部署。通过检查推动全区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10 月
13—15 日 共青团武汉市洪山区委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正式代表 282 人,列席代表 2 人。罗跃豪代表共青团洪山区第四届委员会作《坚持改革,艰苦创业,为建设洪山贡献青春》的报告,区委领导在会上讲了话。会议选举罗跃豪等 15 名同志组成共青团武汉市洪山区第六届委员会,选举罗跃豪为团区委书记,吴汉泉为副书记。
11 月
6 日 区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做到:一,反复组织好会议文件的学习;二、认真回顾和总结十年改革成果,进行形势教育,动员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共渡难关;三、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成为顾全大局的模范,做到令行禁止,在各自岗位上保证中央的政策正确实施;四、加强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围绕“治、整、改”做好工作;五、继续抓好工农业生产,深化企业和农村的改革。10 日 区委、区政府根据省、市政府要求,《村民组织法》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18—21 日 区委召开四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会议总结今年主要工作成绩,强调要用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十年改革成就和中央关于“治、整、改”方针的正确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纪律性,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
23—26 日 区政协召开二届十二次常委会,学习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区委、区政府领导到会与政协常委和特邀民主党派人士进行了协商对话。
29 日 洪山区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 188 名,特邀代表 12 名,列席代表 3 名。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大会听取了区工会主席王化同志作《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为振兴洪山区作新贡献》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由王化等 23 名同志组成的区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和7 名同志组成的区工会第四届常务委员会,王化同志当选为区工会主席,郭明智、杨流恩为副主席。
12 月
9 日 区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市委(88)27 号文件精神,保持党政机关廉洁的意见》,提出四条要求:一、区委、人大、政府、纪委召开各种会议和接待一律用工作餐;二、机关干部下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一律用工作餐;三、今后用于表彰先进、兑现合同所发的奖金、奖品都要按规定办,不得以任何借口滥发补贴、津贴、实物;四、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收各种礼物,不得无偿或减价向下属单位购买工业品和副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