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纪念小康工程大事记(1963年)
2022-05-16 16:02:53 来源:
3 月
7日 为贯彻市农委二月会议精神,区委召开了各公社党委书记会议。会议联系实际分析了当前生产形势,认为在部分干部中产生了盲目乐观和自满情绪,要及时进行教育。
12—14 日 区委、区人委召开全区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大会对 1962 年开展的以增产节约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甲等先进集体 32 个,乙等先进集体 52 个,以及甲等先进个人 54 名,乙等先进个人 84 名,丙等先进个人 250 名进行了表彰。
5 月
2 日 区人委发出《关于 1963 年夏收分配工作的意见》。在夏收分配工作中,特别强调了贯彻中央“60 条”和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关系,以及具体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关于粮食征购任务,各单位要保证在 6 月中旬完成。
6 月
5—8 日 洪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大会代表 232 人。会议进一步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四届党代会的决议,动员全区人民团结一致,把增产节约运动推向高潮,夺取今年的新胜利。大会选举薛在德为区长,崇国权、张生财,李培才为副区长,仲凯等 19 人为区人民委员会委员,大会选举陈志杰为区人民法院院长,贾明连为副院长,选举刘善美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惠云为副检察长。同时大会还选举薛在德等 48 人为出席武汉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8 日 经市委决定,将武昌区辖的花山、尤庙两公社划归洪山区领导,又将洪山区辖的和平、联合两公社划归武昌区领导。
8 月
13 日,区委召开全委会议,研究和部署干部參加集体生产劳动问题,区委要求各委员一年要有 1 一 2 个月下基层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区机关要精兵简政、简化报表等,为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创造条件。
10 月
4 日 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有区委常委和区“五反”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对如何贯彻中南局关于“五反”运动的部署和做法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
21 日 区委成立“四清”检查组,在区“五反”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检查组深入到粮店、文教、卫生、商业、民政、房地科等 6 个单位进行检查。
11 月
29 日 区委召开扩大会议。会上区“五反”领导小组汇报全区“五反”运动的情况:一、整顿了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加强领导核心的团结和统一;二、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阶级感情,认清了阶级斗争的新形势;三、干部带头“洗手洗澡”自觉革命,第一批“五反”单位干部共 139 人,其中有 65 人退赔计人民币 2977 元,粮票 834 斤,布票 234 尺,同时发动群众揭发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案件 80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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